关于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公园长期晚上广场舞、早上卡拉OK噪音扰民、多次投诉处置空转、请求提级实质性督办杜绝形式回复的问政材料
- 问政网友:周洪澜cj
- 问政对象:江阳区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26-09-02 15:55:45
尊敬的上级问政督办、纪检监察、生态环境、公安主管领导:
本人现就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公园长达十余年夜间广场舞、早上卡拉OK噪音持续扰民、基层部门反复执法无效、12345政务热线长期形式化分流处置、只回复不根治问题一事,正式提交问政督办申请。本次诉求核心并非简单重复投诉噪音问题,而是坚决杜绝12345常规化派单、基层职能部门敷衍式办结、问题永久反弹的无效处置模式,恳请上级部门提级介入、专项督办、闭环根治,彻底解决长期扰民顽疾。
一、扰民事实:十余年常态化噪音超标,严重侵害居民合法权益
江阳区江阳公园内长期存在多个夜晚广场舞团队,早上卡拉ok团队,扰民问题持续10余年之久,形成固定扰民模式,无任何间断整改成效:每日晚间19:00—21:00,周三、周六上午9:00开始,各团队同时开启大功率外放音响,多声源叠加形成持续性高分贝噪音。经长期实地感知与常识核验,该噪音音量远超城市公园、居民区夜间环境噪声法定限值,属于明确的超标噪音扰民行为。
该时段为居民居家休息、学生晚自习、老人静养、上班族休整的核心时段,长期高分贝噪音持续侵袭,严重破坏周边居民区生活环境,干扰群众正常作息、学习与身心健康,长期困扰周边居民,民生侵害问题长期存在、从未根治。
二、处置现状:多渠道投诉、多部门处置,全程流于形式、毫无实效
当前我国噪音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扰民行为违法性清晰明确,职能部门监管、执法、治理职责法定、清晰无争议:
1. 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噪声管控要求,禁止公共场所超标噪声扰民,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执法查处的法定责任,为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提供最新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拒不改正的行为设定处罚条款,公安机关具备依法查处、惩戒追责的法定职权。
现有法律完全可以支撑该噪音扰民问题的彻底整治,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空置、整改空转,是当前问题久治不愈的核心症结。基层部门选择性履职、敷衍式整改,12345机械化派单结案,导致法定治理制度形同虚设。
三、本次核心诉求(重点:杜绝形式回复、实现闭环根治)
本人在十余年间,多次反复投诉、维权,已彻底明确:常规派单、基层自查自改、制式回复、虚假办结的处置模式,完全无法解决该长期顽疾。因此本次问政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常规工单回复、口头整改说明、阶段性管控承诺,特提出专项、刚性诉求:
1. 取消常规化12345基层派单处置模式。对本次江阳公园长期噪音扰民事项,终止简单分流至公园管理处、辖区基层执法部门的常规流程,杜绝“谁监管、谁敷衍、谁自查”的自我闭环形式主义处置。
2. 申请上级部门提级专项督办、跨部门联合整治。由区级督查、生态环境、公安、城管部门联合介入,开展专项降噪整治行动,不再做表面劝导,依法对屡教不改的广场舞团队、卡拉OK团队,违规外放音响行为采取强制措施,落实法定处罚,形成刚性震慑。
3. 建立长效固化管控机制,杜绝问题反弹。针对江阳公园多广场舞团队、卡拉OK团队噪音问题,统一规范活动时间、限定音响分贝、划定合规活动区域,落实常态化巡查、夜间定点值守、违规即时处置机制,从制度层面杜绝噪音扰民反复发生。
4. 严肃核查履职缺位、形式主义问题。对该问题十余年久治未愈、多次投诉无效、工单虚假办结的情况,核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空置、敷衍履职的问题,杜绝公职履职不作为、走过场。
5. 实行实质性办结、满意度核验闭环。本次问题整改必须以噪音彻底根治、居民长期无扰民反馈为唯一办结标准,禁止以现场照片、口头劝导、书面说明作为办结依据,整改成效需经群众核验、上级督查复核,方可正式结案。
四、结语
民生无小事,十余年持续噪音扰民,既是环境扰民问题,更是基层治理形式主义、履职缺位的典型体现。12345热线的初衷是为民解忧,绝非形式化结案、应付考核的工具。恳请上级领导正视群众长期维权困境,打破基层无效处置闭环,摒弃一切形式主义回复与整改,依法依规彻底根治江阳公园广场舞、卡拉OK噪音扰民顽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居住权益,回应群众民生诉求。
特此问政,恳请专项督办、落地根治、据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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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5:55:45 周洪澜cj 已问政 -
2
2026-09-03
09:17:28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转交 -
3
2026-09-10
14:47:06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