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生育报销的问题
- 问政网友:一夏高木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6-09-03 10:33:23
你好,我有四个问题咨询一下
第一,我有社保,女方【我女朋友是宜宾人】没有社保,生孩子可以走男方社保吗?
第二,如果我女方【宜宾户口】购买了保险,在泸州生育孩子,能用女方的社保异地报销吗?
第三,如果女方要买保险要提前多久买才能享受生育险保险政策,【我在网上查是要买满9个月】
第四,生育孩子以后,补贴在哪里领取,需要些什么材料
请告知下,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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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0:33:23 一夏高木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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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6
15:05:28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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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9:11:30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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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9:11:40 龙马潭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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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6-09-10 09:11:40
市民朋友:您好!
您通过网络问政关于“生育报销”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26年9月7日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女朋友在宜宾参保,如果在泸州生育并按宜宾参保政策报销,能否异地联网结算,因全省未统一政策,故请咨询你女朋友医疗保险参保所在医保经办机构。
若您在泸州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连续参保的前提下,生育时可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就业后,由单位为其购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定额保障;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在我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及以上,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男职工在泸州市参保生育保险或退休时符合我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其参加居民医保的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可按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享受。
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报销事宜,你表示已知晓。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