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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后,缩减贷款年限,提取公积金额度问题

  • 问政网友:走遍青山人未老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6-09-04 10:48:26

本人于8月28日到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泸州分行营业部)将原本贷款期限为30年的公积金房贷(已还款9年)剩余还款时间缩短为3年,之前还款一直用的是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做了签约按时提取,每月还款金额为1303.67元),现在到贷款银行缩短了还款年限,每月还款额度上升到7333元左右。请问是否需要本人到泸县公积金营业部办理每月提取额度变更?

问政跟踪
  • 1 2026-09-04
    10:48:26
    走遍青山人未老 已问政
  • 2 2026-09-07
    09:11:37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26-09-11
    10:16:1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6-09-11 10:16:15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问政平台咨询的“提前还贷提取公积金额度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泸市公积管〔2023〕3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提前部分还款、提前全部结清的,在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已签订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按上月实际还款金额定时划款,无需办理还款额度变更。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泸县管理部单位工作人员于9月7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0830-8183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