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农村房产证问题
- 问政网友:一束月光
- 问政对象:福集镇
- 提问时间:2026-09-04 16:25:04
之前房产证缴纳罚款之后发下来以后,2021.9.16地震之后草坝村5队队长收上去之后,现在房产证在村委会,村委会又以未缴纳土地使用非唯由,扣押房产证。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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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6:25:04 一束月光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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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5:23:41 福集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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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8:02:54 福集镇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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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1:32:57 一束月光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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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福集镇
- 回复时间:2026-09-09 18:02:54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农村房产证问题”问政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问政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草坝村村委会进行情况核实,具体情况如下:经核实,您的宅地基宗地面积为378.77平方米,房屋主体占地197.37平方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11月6 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我县宅基地面积标准如下:住房用地面积标准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 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您的户籍人口为5人,合法享有宅基地面积350平方米,您现有的宅基地面积已超出标准面积28.77平方米。
您反映的已缴纳罚款经镇村核实查询,未找到相关依据证明该宅基地已处罚。由于您的宅基地修建时间较早,在2020年7月3日以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在泸县宅改试点期间(2021-2025)可以参照分类处置进行处置。目前泸县宅改试点权限已被中央收回,暂无政策执行,若后续出台相关政策,我们将第一时间向您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