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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农村房产证问题

  • 问政网友:一束月光
  • 问政对象:福集镇
  • 提问时间:2026-09-04 16:25:04

之前房产证缴纳罚款之后发下来以后,2021.9.16地震之后草坝村5队队长收上去之后,现在房产证在村委会,村委会又以未缴纳土地使用非唯由,扣押房产证。

问政跟踪
  • 1 2026-09-04
    16:25:04
    一束月光 已问政
  • 2 2026-09-07
    15:23:41
    福集镇 已受理
  • 3 2026-09-09
    18:02:54
    福集镇 已回复
  • 4 2026-09-10
    11:32:57
    一束月光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福集镇
  • 回复时间:2026-09-09 18:02:54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农村房产证问题”问政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问政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草坝村村委会进行情况核实,具体情况如下:经核实,您的宅地基宗地面积为378.77平方米,房屋主体占地197.37平方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11月6 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我县宅基地面积标准如下:住房用地面积标准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 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您的户籍人口为5人,合法享有宅基地面积350平方米,您现有的宅基地面积已超出标准面积28.77平方米。

您反映的已缴纳罚款经镇村核实查询,未找到相关依据证明该宅基地已处罚。由于您的宅基地修建时间较早,在2020年7月3日以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在泸县宅改试点期间(2021-2025)可以参照分类处置进行处置。目前泸县宅改试点权限已被中央收回,暂无政策执行,若后续出台相关政策,我们将第一时间向您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