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关于我市内普通高中普遍存在的周末上课及变相强制的情况

  • 问政网友:7点
  • 问政对象:市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09-04 23:58:03

根据市局于2025-08-18在“有话请您说”平台的回复和《四川省基础教育学校规范管理二十条措施》《关于全面推进普通高中双休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规定。

1.我了解到的市区内的存在该情况的,有以下高中可能存在的变相强制的周末上课:泸州高级中学,泸州市实验中学。

2.本点为对泸州高级中学的情况说明,据我从其学校高中生可知,该学校至少在本学期前存在变相强制的情况,该校老师说明学校已缴纳罚款,去告状也没用,并且要讲课。

3.本点为对泸州市实验中学的情况说明,据我所知,在8月24日的家长会中,各班老师都要求全员到齐(包括走读生),并发放一张自愿申请单(见M1),要求签字,当时大部分学生不知道情况,当然不存在自愿的情况,由M1可见,1.严格遵守学校周末留校管理观定,明确自主学习定位...,其中明确表示,自主学习....,但班主任表示是要上课的,具体课表就是那张“值守安排表”上,说明其标注的老师会来上正课。这明显的变相强制,并且还存在未征集学生真实意愿,误导家长在不完全知晓的情况下在错误的认知下做出错误的决定。此表不能和在第一次放假(8.30)老师让不能/无法回家的学生签的申请表混为一谈,两者是不同的情况。

4.此条为我给你单位提供的调查意见,1.使用随机抽选的方法在两所涉事高中的高一高二年级的学生进行询问,在询问时需保持单独,隔音好,未装有或未启用监控的房间,保持在询问时仅有你单位的人员和一名学生。2.可以查询上学期的周末监控和本学期9.25日的监控。

5.并且就以泸州市实验中学为例,该校一般的作息是早上6.30或6.40右就得起床(实际上很多学生6点刚过就起床收拾内务了)7.20(年级组要求7.15)到班早读,10.00放学,平常大部分学生在洗完澡收拾好,就已经到11.30了,违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中学上课不早于8:00,高中生就寝不晚于23:00。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3条:学校应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保障休息与健康。

6.高中阶段本就压力大,任务多,每周6天的学习强度保障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患心理疾病的概率大大增加,同时过高的强度不仅无法提升成绩还会下滑,并且周末本是学生处理自己事务的窗口,如看病,打疫苗等,一日的假期会让学生在休息和干事之间抉择两难。学校的政绩不应以学生的身体支付。

7.罚款惩罚的是过去的行为,而不是未来的违规行为的保护,因此,在第二条的情况下,若属实,不能以处罚过而不处罚。

8.根据此两所定位不同普通高中的情况及公开的问政情况,可以推测出我市高中阶段的双休执行情况不佳,因此提出下一条的诉求。

9.1.在我市范围内要求各普通高中的主管单位进行包含第四条调查方式的方式进行核实(包含周末上课及睡眠的情况)。2.对你方验证过的存在违规的中学进行处罚。3.要求违规高中停止违规行为。4.加强对全市高中的教育,完全、全面的落实完全自愿,不讲课的法律法规。5.核查学校是否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自愿退出机制。

问政跟踪
  • 1 2026-09-04
    23:58:03
    7点 已问政
  • 2 2026-09-22
    15:43:43
    市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26-09-22
    15:43:58
    市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4 2026-09-22
    22:21:47
    7点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09-22 15:43:58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实验中学补课及作息时间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师生访谈、核对自愿申请单等方式,开展全面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学校8月24日家长会强制周末上课问题

信访件反映:8月24日家长会要求全体学生(含走读生)签署周末留校自愿申请单,学生、家长在不知情情况下签字,名义为自主学习,实际安排教师上正课,属于变相强制补课。

经核查:

8月24日家长会,学校向全体家长宣讲普通高中周末托管相关政策,明确周末留校参与自主学习完全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不强制任何学生参与,周末留校仅提供自习场所,严禁教师讲授新课和开展集体授课教学活动。

周末留校申请单,由学生及家长充分知晓全部内容后自主选择是否签字确认,家长、学生可自愿选择留校或居家休息、学习,不存在要求全员必须签字、误导家长在不知情状态下签署申请单的情形。学校留存有完整家长签字申请表备查。

反映中提到的学校周末值守安排表,仅为教师安全值守、答疑值班安排,不是授课课表。周末留校期间不组织统一课堂教学,值班教师主要负责教室安全管理、学生纪律维护、答疑解惑,没有开展集体上课、讲授新课的教学行为,不存在班主任口头通知周末要上正课的情况。

关于学校作息时间违反睡眠管理相关规定问题

信访件反映:泸州市实验中学学生早上6:30—6:40就要起床,年级组要求7:15到班早读;晚上22:00下晚自习,学生洗漱完毕接近23:30,违反教育部睡眠管理通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

经核查:

该校根据白昼时间长短,我校试行冬、夏季两套作息时间,5月—9月为夏季作息时间,早上7:40开始上课,10月—4月为冬季作息时间,早上8:00上课,走读生20:30下晚自习,住校生10:00下晚自习,晚上23点熄灯就寝。

该校正式教学上课时间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提前组织统一教学活动的情况。学校对早读实行弹性到校管理,没有硬性规定全体学生7:15必须到班参加统一早读或教学活动。部分寄宿学生因个人生活习惯自主早起,不属于学校统一强制要求。

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宿舍熄灯时间均有明确制度规定,宿舍统一熄灯时间不晚于23:00,制度上墙并向学生、家长公示。学校常态化开展睡眠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个人作息,保障高中生每日睡眠时长。

下一步工作举措

虽然本次核查未发现该校存在信访件所反映的违规问题,但我局将以此问题反映为契机,持续强化该校办学行为监管:

1.持续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督促该校再次组织教职工学习《四川省基础教育学校规范管理二十条措施》《关于全面推进普通高中双休日制度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周末托管完全自愿原则,周末只开展自主自习,严禁集体补课、讲授新课;进一步优化家校沟通,对周末留校申请流程、自愿退出渠道对学生和家长做更加清晰的告知,完善自愿退出机制,保障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

2.规范寄宿制学校作息管理。督促该校进一步细化寄宿生作息管理,加强对学生科学睡眠宣传引导,持续优化早读、晚自习、宿舍熄灯管理,保障学生休息权益。

3.强化常态化监管。将周末办学行为、学生睡眠作息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如查实存在违规办学行为,将依规严肃处置。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如您仍有疑问,请咨询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电话:0830—3123591。

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