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江阳区新桥小区广场舞多次噪音扰民多次反应未能解决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d3260
- 问政对象:江阳区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26-09-05 20:37:27
江阳区蓝田街道外面广场存在三支广场舞队伍,据了解她们来自不同地方,通过业主群告知的方式效果有限。在前两次投诉后,声音有所控制,但最近10天中,三支队伍为了让本队伍都能听见,开始互相“竞声”,导致噪音非常大,噪音问题更明显,已违反《生态环境法典》,采取防控措施干扰他人即构成噪声污染(第547条);在居民区进行广场舞活动音量超标且拒不改正的,个人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593条),希望能得到根治。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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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5
20:37:27 用户d326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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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4:57:23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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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5:41:21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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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33:22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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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公安分局
- 回复时间:2026-09-18 16:33:22
网友:
你好!收到你反映的问题后,蓝田派出所民警多次前往新桥小区,现场对跳舞人员开展法制宣传,告知其早晚控制跳舞时间和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相关人员均表示知晓。如你再次发现噪音扰民的情况,可拨打蓝田派出所报警电话0830-3990953,值班民警将立即前往处置,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