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农村自建房危房改扩建涉及农用地土地性质变更审批的各部门的审批时效及回复时效
- 问政网友:用户8a228
- 问政对象:丹林镇
- 提问时间:2026-09-06 12:59:23
请问下丹林镇政府的领导,对于农村自建房危房改扩建涉及农用地土地性质变更是否需要镇上很多部门审批,如果需要很多部门审批,请问对各部门的审批时效及回复时效是否有相应要求?请在回复中告知哪些部门有好久的审批时间。
还是说对于需要建房的农民在按要求找了相关勘测单位勘测后把资料交到政府相关部门后就只有无限期的等。2025年3月勘测完,2025年5月就交了资料了,2025年就在问进度,之前说是2025的第6批,后面又都变成2026的第1批,后面从第一次询问得到答复说就差最后一步到现在都有半年多了。
如果相关审批涉及区上的部门,请在回复时准确列明审批中的哪些环节涉及区上哪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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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6
12:59:23 用户8a22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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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7:45:05 丹林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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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7:51:29 丹林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丹林镇
- 回复时间:2026-09-14 17:51:29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咨询农村自建房危房改扩建涉及农用地土地性质变更审批的各部门的审批时效及回复时效,如果相关审批涉及区上的部门,请在回复时准确列明审批中的哪些环节涉及区上哪些部门”已收悉,我单位已进行了认真核实梳理,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从下至上、分部门按流程审批程序如下:
1.农户申请自备。农村宅基地建房需本人提供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书、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主副页全部)复印件、农村住房设计图(外观和内部)、现在房屋的照片、原产权证(如遗失,请出具村、组相关部门说明)、四邻协议书、农村建房安全责任书、施工企业的资质复印件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者建筑工匠职业资格证书、建筑材料的合格证书等到社上进行申请。
2.村社审核。通过村民小组会议议事决议进行公示,报村委会进行审查并公示。
3.镇级部门审核。公示结束后报镇农业农村办进行核查,并组织镇城建办、自然资源所部门人员现场核实房屋选址情况,按照农户提供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填写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镇级收到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涉及原址翻建类型的农房审批原则上不超过20天。
如涉及移建占用农用地地类的,需按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农用地包含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其它农用地。其中如有占用林地的,需先行完成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后,才能启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4.林地审批。涉及占用林地需办理林勘手续具体程序和时间参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川林规发〔2022〕2号 )文件执行。审批工作由区、市、省林业部门逐级审核,最终由省林业部门审批。材料齐全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验,拟使用林地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县级初审转报20 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审查意见上报上级林草部门。该《规范》没有单独规定市级、省级林业部门作出许可决定的法定总时限。
5.农用地转用审批。自然资源部门在接收一定数量的农房申请名单,在确定占用林地农户获得林地审批手续后,开始启动批次组卷,根据村组、乡镇前置审查资料,核查全部农户建房范围线数据,开展内业数据审核、编制文本汇总表册,行文征求区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农房选址意见回函,再报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审查、违法用地审查并出具意见,报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违法用地审查、自然保护地草地并出具意见,镇政府完成地灾、林地、地类认定和权属资料,编制落实占补平衡方案,镇政府缴纳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提交申请。上述资料收集完成后组件上传网络系统,提交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报江阳区人民政府审批,完成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按照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网络系统备案要求,上传的各级各部门资料中涉及的年度和批次必须一致,丹林镇2025年第6批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年度未能完成资料上传系统,转为2026年第1批次继续办理,但之前完成的部门征求意见及其它资料重新收集和修改。
宅基地农用地转用不能一户单独报批,必须攒批次、集中组卷上报,实行多部门联审耗时,材料质量反复补正退件等因素,农转用批次审批周期长,无强制法定时限,受指标、批次归集、占补平衡、林地手续影响,实务周期波动较大。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占用林地和农用地办理农房审核程序多、环节多、各级审核部门多,审批时间较长,但审核工作一直在办理中,请您户耐心等候,给您带来困惑和不解是我们的普及宣传工作未做到位,在此特向您致歉,我们将加快跟踪上级各部门办理进度。因您的来电(留言)信息保密,故无法告知您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王建宝-丹林镇农业农村办
李 强-丹林镇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0830-6568278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