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个人违规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设立车位进行营利
- 问政网友:用户bb261
- 问政对象:大山坪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9-06 21:51:12
本小区门口以物业管理为名,每月收取70元管理费及30元停车费。违法占用小区公共资源牟取私利。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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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6
21:51:12 用户bb26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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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1:02:25 大山坪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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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1:07:52 大山坪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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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大山坪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9-15 11:07:52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关于个人违规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设立车位进行营利”问题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经核实,前期龙透关路76号9栋无物业,门口是几户居民共同出资平路以及安装道闸,车位有限,现是原有出资户使用停车位。门卫收取70元卫生费和30元停车费。
感谢您对我街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