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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要求泸县琴海艺术培训学校按实退费

  • 问政网友:zouye520520
  • 问政对象:泸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提问时间:2026-09-10 09:55:11

孩子在泸县琴海艺术培训机构学习架子鼓(一对一授课),本人于2026年6月12日缴费3219.60元购买23节架子鼓课,实付单价150元/节,已上12节课。现因机构教师离职导致无法继续上课,申请退还剩余费用。机构要求已上课时按180元/节扣费,但凭证明确记载实收150元/节。该扣费标准属不合理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请求责令按实付价格退还剩余费用1419.60元。

问政跟踪
  • 1 2026-09-10
    09:55:11
    zouye520520 已问政
  • 2 2026-09-10
    15:58:25
    泸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已受理
  • 3 2026-09-14
    09:09:41
    泸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回复时间:2026-09-14 09:09:41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要求泸县琴海艺术培训学校按实退费”一事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收到诉求后,积极对接泸县琴海艺术培训学校开展调解。机构认可退费,但双方在课时扣费单价上未能达成一致,经多轮协商未能达成共识。

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可组织双方调解,但无权直接裁定退费金额。机构要求按 180 元 / 节扣费,您提出应按实际成交 150 元 / 节核算,该价款争议属于消费民事纠纷。您可持相关缴费、上课凭证,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消费调解,或通过人民调解、诉讼途径维权。感谢您对泸县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承 办 人:胡 霞

联系电话:0830-8689969

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