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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县二中城西学校借兴趣社团名义,周日下午变相组织集体文化课自习,违反双减政策

  • 问政网友:用户f7659
  • 问政对象:泸县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09-11 18:45:18

泸县二中城西学校,从这学期九年级开始,每周日下午2点30前组织学生到校,对外开设篮球、田径、美术、舞蹈等兴趣社团,对外宣称自愿参加。本周星期天就要开展第一次课程。

实际情况:学生参加完兴趣课程后,学校会“赠送”两节文化课自习,参与兴趣课就必须留下来上文化课自习。虽然口头说是自愿,但班主任、年级主任会进行劝说施压,大部分学生迫于压力参加,只有少数学生选择不参加。

上一届该校曾在周日下午组织集体上课,被举报后取消。现在学校改换形式,以兴趣社团为幌子,实质开展周末集体学科自习。

根据“双减”相关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占用周末休息日组织集体学科自习,周末兴趣社团应当只开展体育艺术活动,不得捆绑安排文化课自习。

由于本周周日就要开展首次活动,恳请尽快实地核查该校周日下午的实际教学开展情况,及时制止该隐形变异补课行为,保障学生周末休息的合法权利。

恳请平台对投诉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要将相关信息透露给涉事学校。

问政跟踪
  • 1 2026-09-11
    18:45:18
    用户f7659 已问政
  • 2 2026-09-15
    08:35:44
    泸县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26-09-18
    11:46:51
    泸县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09-18 11:46:51

尊敬的“用户f7659”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平台”反映“泸县二中城西学校借兴趣社团名义,周日下午变相组织集体文化课自习,违反双减政策”已收悉。我局要求基础教育股调查核实,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泸县二中城西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为充分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依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体办规〔2021〕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在师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在周日下午对初中年级的学生探索开展课外体育培训。

因教练员有限,学校将学生分成两个时间段进行体培,其中初一、初二参加的时段是14:30-15:55,初三参加的时段是16:10-17:35。为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自愿参培的学生在培训开始前、结束后,都可以在教室上自习,期间学校安排教师无偿到教室巡视值守、进行个别答疑辅导,同时鼓励学生间开展小组交流讨论、互助解题,全程教师不开展集中授课。

收到您的反映后,我局对学校开展的周末自主学习提出以下要求:严格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违背家长和学生意愿,强迫学生参加;严禁教师借用答疑解惑开展新课讲授和统一讲评;加强学生自主学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加强安全巡查,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感谢您的关心和理解,如还有疑问,可继续咨询我局基础教育股,电话:0830-819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