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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物业对小区住户和租户实行两套不一样的停车收费标准,区别对待租户,且未进行公示

  • 问政网友:用户83489
  • 问政对象:玉蟾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9-11 18:53:27

泸县金竹苑小区对小区住户和租户停车收费收取标准不一致,要求外来租户每月交40元停车费,但是住户仅交20元停车费,小区门口公示的收费标准明确写明小区业主停车收费20元,并未公示有租户和业主不同的收费标准,对不同人群区别对待,极其排外。

问政跟踪
  • 1 2026-09-11
    18:53:27
    用户83489 已问政
  • 2 2026-09-15
    10:13:52
    玉蟾街道 已受理
  • 3 2026-09-16
    16:57:47
    玉蟾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玉蟾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9-16 16:57:4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投诉的“金竹苑小区停车位月租费用”等相关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及时派员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租户作为非产权人,其车位使用权应受制于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不能当然与业主同权。

2.小区停车位的分配和收费标准属于业主自治范畴,差异化收费方案经过业主大会合法表决通过且程序合规,该管理规约对小区全体业主及租户均具有约束力。

3.据了解,该小区停车位月租费用标准原为:业主20元/月,后因外来租户增多、车位逐渐紧张,收费标准更改为:业主20元/月、租户40元/月并已施行多年,相关公告制作年限早于标准变更但未及时更新,目前朝阳社区已督促业委会尽快更新相关公告。

如果您还有其问题,可以联系朝阳社区:0830-8172181。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