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古高速征地拆迁面积确定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b4340
- 问政对象:向林镇
- 提问时间:2026-09-11 22:01:20
你好,向林镇政府工作人员,
我叫罗*,我父母分别叫罗*均和任*英,2026年9月11日,我父母在龙池村参加了关于泸古高速征地拆迁赔偿的会议,村上讨论了我一家的征地面积事项,根据我家的2017年最新的土地证上的信息和示意图,我们家征地实际约5亩,但是村上提出我们家约有1亩土地赔偿款应属于村集体,村上只会给到我们家约4亩土地的赔偿款。我父母当会提出不认可的看法,村集体要求我们家提供2000年1月1日之前的土地证来证明这1亩土地分给了我们,这样才会把这1亩土地的赔偿款给我们家。我想问,这次泸古高速公路征地赔偿面积是根据我们家最新的2017年的土地证信息来确定还是根据2000年1月1日之前的土地证来确定面积。
盼回复,谢谢。
2026年9月11日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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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2:01:20 用户b434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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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1:57:37 向林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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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7:17:07 向林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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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向林镇
- 回复时间:2026-09-22 17:17:07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征地赔偿面积是根据2000年还是2017年土地证来确定面积”的问政情况已收悉,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经查询200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您户共承包土地4.672亩。9月11日,龙池村就原金星坝社集体土地一事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得出泸古高速征用您户土地4.9005亩中有部分属于集体土地,具体面积以测量为准。
谢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镇征拆专班联系,咨询电话:18715808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