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在恒大城、金科美苑之间新建过街人行天桥
- 问政网友:139****2399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9-13 09:50:35
江阳区住建局:
近期有人员在网络问政平台提出诉求,拟在康建城往华美路、恒大城与金科美苑之间路段,申请新建过街人行天桥。经广大群众核实,该诉求系部分商家为吸引商铺人流,假冒小区业主身份提交,并非小区广大业主真实意愿,周边多数居民对此方案坚决反对。
诉求方引用《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观点称:华美路一段到云峰路二段天桥直线距离约600米,主干路过街设施适宜间距为300~500米,现状超标,因此应当增设过街设施。该说法是对规范片面解读,理由并不成立:
一是规范条文为推荐性“宜”,不是强制性“应”。300~500米仅为推荐参考区间,不等于超过500米就必须修建天桥,建设过街天桥需要综合行人流量、现场工程条件、交通影响、财政投入等全面论证,不能仅凭距离数字判定。
二是诉求方混淆直线距离和道路沿线实际步行距离。规范统计的过街设施间距,是沿道路的实际通行距离,不是两点空中直线测距,不能用直线600米套用规范指标。
三是统计过街点位应当纳入交叉口人行过街设施。该片区临近二环路十字路口,交叉口本身已配套行人过街通道,属于规范认可的过街节点,不能单独截取路段两端点位孤立测算间距。
目前康城路云峰路口已建成人行天桥并投入使用,已实现该片区人车分流,满足居民日常过街需求,保障行人过街安全、保障主干道通行效率。如在相近位置重复新建人行天桥,会造成市政建设资金、土地等公共资源浪费。同时该路段紧邻二环路交叉口,车流密集,新增天桥施工期间会严重影响区域交通,后期实际行人使用量有限,建设必要性不足。
请住建局在研判该新建人行天桥诉求时,认真核实诉求人的真实身份,审慎甄别对规范条文的片面解读,结合现有市政设施布局、片区交通现状、财政投入及广大群众意愿综合评估,不予采纳该新建人行天桥方案。
-
1
2026-09-13
09:50:35 139****2399 已问政 -
2
2026-09-16
10:03:20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6-09-16
10:05:21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9-16 10:05:21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反对在恒大城、金科美苑之间新建过街人行天桥”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局工作人员联系了您,告知相关情况。目前,该处暂无修建人行天桥计划。
感谢您对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0-3123034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