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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民办大专、民办中小学能否申请“凤栖泸桐”购房补助?

  • 问政网友:六溜溜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9-14 12:04:03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凤栖泸桐”计划人才购房补助的申请资格问题。根据《泸州市实施“凤栖泸桐”计划的若干措施》(泸委人才发〔2026〕1号)及配套的《泸州市实施“凤栖泸桐”计划人才购房补助实施细则》(泸住建规〔2026〕3号),政策原文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未作明确限定,但官方解读中提到“国企引进人才不适用本政策”。因此,本人有以下几点疑问,恳请贵局明确解答:

1、民办中小学是否属于“凤栖泸桐”计划购房补助的适用用人单位?其引进的硕士人才能否申请F类人才购房补助?

2、民办大专院校(如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是否属于适用用人单位?

3、对于国企全资举办、但法律性质为民办的院校(如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其引进人才应归入“民营企业”通道还是“国有企业”通道?是否符合购房补助申请条件?

恳请贵局予以明确答复,以便本人做出就业选择。再次感谢您的耐心与帮助!

问政跟踪
  • 1 2026-09-14
    12:04:03
    六溜溜 已问政
  • 2 2026-09-17
    15:13:0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6-09-17
    15:13:1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9-17 15:13:14

网友您好:经房发中心与您电话沟通,已为您解释政策文件相关内容,您表示已知晓。

您若需了解具体信息,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物管科,咨询电话0830-2286066。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