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投诉泸州市江湾壹号院5栋2单负一楼充电桩消防不合格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b4961
- 问政对象: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 提问时间:2026-09-17 16:25:50
至2023年至2026年泸州市江湾壹号院5栋2单元楼下负二楼便安装了两排电瓶车充电桩,在负二楼楼道的角落里面,空气不流通而且没有消防设施设备,一但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希望部门严查该区域是否符合电瓶车充电安全规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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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6:25:50 用户b496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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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6:35:51 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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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09:15:39 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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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 回复时间:2026-09-20 09:15:39
经核查,该场所5栋2单元负一层充电桩设置区域未按规范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我单位已对物业服务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