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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投诉泸州市江湾壹号院5栋2单负一楼充电桩消防不合格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b4961
  • 问政对象: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 提问时间:2026-09-17 16:25:50

至2023年至2026年泸州市江湾壹号院5栋2单元楼下负二楼便安装了两排电瓶车充电桩,在负二楼楼道的角落里面,空气不流通而且没有消防设施设备,一但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希望部门严查该区域是否符合电瓶车充电安全规范。

问政跟踪
  • 1 2026-09-17
    16:25:50
    用户b4961 已问政
  • 2 2026-09-17
    16:35:51
    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受理
  • 3 2026-09-20
    09:15:39
    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 回复时间:2026-09-20 09:15:39

经核查,该场所5栋2单元负一层充电桩设置区域未按规范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我单位已对物业服务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