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违法成立的业委会签约的合同是否无效?
- 问政网友:138****8856
- 问政对象:安宁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9-18 00:30:51
玉带龙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违法成立,已被安宁街道依法撤销。
问题1:该业委会不具备合法主体资格,与金科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属于无权签约、合同是否无效?
问题2:该物业在合同效力存疑状态下继续在小区提供服务,催收业主缴费,有核心依据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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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00:30:51 138****885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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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1:34:52 安宁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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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1:36:01 安宁街道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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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安宁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9-21 11:36:01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违法成立的业委会签约的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9月20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近期玉带龙庭小区正在组建召开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相关议题以及诉求都可以向筹备组进行反馈,并且由筹备组组织议题提交业主大会供全体业主表决。街道撤销业委会备案,属于行政上撤销备案登记,行政机关不能直接判定民事合同无效。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业主大会相关决议,经法院判决撤销决议之后,基于该决议签订的合同才对业主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安宁街道
联系电话:0830-2345102
安宁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