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效整治两轮电摩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避免“短期突击”的建议
- 问政网友:舒帮益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6-09-20 20:50:23
本人日常在泸州城区通行,发现大量白牌备案电动两轮摩托车存在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问题。根据2026年现行交通法规,电动两轮车辆严格分为三类,市民普遍存在认知混淆:很多人分不清绿牌电动自行车和白牌电摩,误以为所有电动车都不需要驾驶证;不少人持F证驾驶需要E/D证的普通二轮电摩,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当前车辆分类与准驾要求(2026年现行标准):
• 绿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最高时速≤25km/h,无需驾驶证,可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
• 蓝牌(电动轻便摩托车):机动车,最高时速≤50km/h,需F/E/D证,禁止载人,必须购买交强险;
• 黄牌(普通电动摩托车):机动车,最高时速>50km/h,需E/D证,F证不能驾驶,可载1名成年人,必须购买交强险。
目前部分专项检查容易出现短期集中突击的现象:集中整治期严查一阵,过后又放松,治标不治本,隐患反复出现。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而不是单纯靠罚款指标开展整治:
一、建立常态化巡逻机制,摒弃"集中突击"
不要只在专项行动期间集中拦车处罚。在早晚上下班高峰、商圈、学校、大型小区出入口、城郊结合路段,采用不定时、不定点位的常态化巡逻抽查。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目标,不以罚款数量作为唯一考核指标,持续震慑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普法先行,先宣传再严查,减少群众"不知情违法"
很多车主不是故意违法,购车时车行没有告知车辆属于机动车、需要对应驾照。建议通过路口宣传栏、短视频、社区宣传、车行张贴提示,将三类车辆的区分标准和准驾要求讲清楚:
1. 明确告知普通电摩(最高时速>50km/h)必须持有E/D驾驶证,F证不能驾驶,否则构成准驾不符,一次记9分;
2. 明确告知轻便电摩(最高时速≤50km/h)需F证,且禁止载人;
3. 普法到位后再开展路面执法,减少群众因不懂法规无意违法。
三、源头管控,约束电动车销售门店
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泸州各电动车销售门店,售卖电摩时必须书面告知购车人:
1. 车辆属于机动车属性,需办理注册登记、购买交强险;
2. 对应所需的驾驶证类型(F/E/D);
3. 载人、通行等相关法规要求。
禁止商家刻意隐瞒车辆属性,把电摩当成不需要驾照的普通电动车售卖,从源头减少无证上路群体。
四、兼顾便民,降低持证上路门槛
很多市民有考证意愿,但不熟悉报名、体检、考试流程。建议多渠道宣传E/F/D驾驶证报考地点、费用、考试流程,增设便民考点,方便群众自主考证,引导大家主动合法持证,做到疏堵结合,而不是只罚不引导。同时可结合2026年摩托车新国标(GB17510-2025)实施,做好新车注册登记的便民服务。
五、重点针对事故高发路段,重点排查高风险车辆
把整治重心放在事故多发路段,重点查处电摩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不是随机拦车凑处罚数量。对于查获的违法驾驶人,除依法处罚外,同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让违法者真正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
两轮电摩车速快,一旦发生事故,无证驾驶、准驾不符会带来保险拒赔、责任加重等一系列问题。根据2026年现行法规,此类违法行为可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准驾不符还将一次记9分。
希望支队以降低事故、消除安全隐患为核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短期指标式执法,守护泸州道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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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20:50:23 舒帮益 已问政 -
2
2026-09-21
17:02:37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26-09-24
10:20:15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6-09-24 10:20:15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部门非常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目前,泸州公安交管部门已将二三轮车通行秩序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聚焦商圈、学校、大型小区出入口、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紧盯早晚出行高峰,采取定点检查与机动巡逻相结合模式,持续严查两轮电摩无证驾驶、准驾不符、无牌上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落实处罚、记分、扣留车辆等执法措施,对违法当事人同步开展现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实现查处与教育同步推进,持续维护路面通行秩序。
同时,交管部门还充分利用“酒城交警”微信公众号、微博及“酒城红绿灯”视频号等开展车驾管业务普法工作,在“七进”工作中融入业务办理条件、内容及便民服务点位等,并在重要政策推出时专题制作科普视频广泛传播,引导广大群众正确选择合法车辆、安全出行。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交管部门将认真予以吸纳,进一步优化勤务组织,坚持隐患导向开展路面管控,持续细化精准普法,深化部门协同联动,不断巩固常态化整治成效,切实压降两轮电摩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