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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电子医保卡使用问题

  • 问政网友:用户1c016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6-09-20 21:16:29

2026年9月20日晚,十字口凯捷超市门口人人康药房购买止咳枇杷颗粒,被告知该药不能在微信上使用医保卡刷,必须要在国家医保平台APP上,将钱转到孩子的医保卡上才能使用,该情况是否属实?

问政跟踪
  • 1 2026-09-20
    21:16:29
    用户1c016 已问政
  • 2 2026-09-23
    08:51:57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6-09-23
    08:55:37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6-09-23 08:55:37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电子医保卡使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相关规定,当参保人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为未成年子女支付药品费用时,若直接以成年人身份刷卡结算儿童专属药品,医保信息系统将触发合规性提示。为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账户使用,建议您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医保钱包”功能,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子女的医保账户后,由子女账户直接进行支付。该操作既符合政策要求,也能确保您顺利享受家庭共济待遇。

相关情况我局经办人员已于2026年9月22日和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并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0830-6555725进一步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罗凡超

联系电话:0830-6555725。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