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新农保转职工养老保险政策
- 问政网友:冷风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4-22 15:46:21
近日在网上看到“泸州市集中开展城乡个体劳动者参保专项行动”新闻,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已过!
我想问问:
1. 为何纳溪区龙车镇农村没有宣传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以后有政策能否加大宣传力度?
2. 什么时候再有类似的专项行动?
3. 如果按照2016年新标准缴费,补交2011年至2016年需要多交多少钱,现在去办理比2016年3月前交的在退休时享受待遇会高一些吗?
4.如果现在把居民养老保险一年100的标准补交到3000的标准,以目前的政策交11年后到60岁能每月大概有多少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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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2
15:46:21 冷风 已问政 -
2
2016-04-25
08:52:35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6-04-26
09:58:56 纳溪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4-26 09:58:56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你好!感谢你对纳溪区社保工作的关心和理解!现就你所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泸市人社发【2016】4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专项行动,2月29日至3月2日,由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区社保局4名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分成五个组,到各镇(街道)参加城乡个体劳动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宣讲会议,和群众面对面深入、全面地宣讲了参保政策,宣讲达15场(次),并印发宣传资料分发到各镇(街道),市局还将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通过手机短信发给了全市的个体工商户。据了解,龙车镇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也采用了拉横幅、张贴专项行动的公告,在镇广播室进行了连续一周的播放等方式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今后我局也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社会保险政策。
二、专项行动是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开展的,今后还有无类似的专项行动,要待省市出台相关文件后才能答复你。按照川人社发〔2013〕54号文件精神,在该文件5年的有效期内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时,除执行将来国家统一政策外,可按转移衔接时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三、由于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因此,无法测算办理城居转职保后,按2016年标准补缴2011年至2016年需要缴多少养老保险费。如果,2016年缴费比2015年缴费高,那么在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待遇也会相应的高。
四、由于你缴纳城居保的基本情况不清楚,只能按已缴4年100元的城居保转为缴11年3000元的标准给你预算,经预算,到60周岁并且已缴满15年,大约每月可领取320元的养老金。
如还有疑问,请本人持身份证到纳溪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咨询或请拨打0830-4295573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