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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国庆节强制要求上班是否合理

  • 问政网友:Ly95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6-09-25 16:52:17

我是纳溪区纳兴集团子公司国盛环保一名普通员工,根公司国庆节上班安排如下:10月1、2号休息,3号上班(3倍工资);4、5、6、7号上班(没有加班工资,并且后期不作任何调休)。请问该安排是否合理?

问政跟踪
  • 1 2026-09-25
    16:52:17
    Ly95 已问政
  • 2 2026-09-29
    09:33:10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3 2026-09-30
    16:08:03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6-09-30 16:08:03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在国盛环保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该公司的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知晓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0830-429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