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国庆节强制要求上班是否合理
- 问政网友:Ly95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6-09-25 16:52:17
我是纳溪区纳兴集团子公司国盛环保一名普通员工,根公司国庆节上班安排如下:10月1、2号休息,3号上班(3倍工资);4、5、6、7号上班(没有加班工资,并且后期不作任何调休)。请问该安排是否合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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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5
16:52:17 Ly9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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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09:33:10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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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16:08:03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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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6-09-30 16:08:03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在国盛环保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该公司的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知晓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0830-4292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