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马潭区宝莲街155号房屋因拆迁共墙问题导致危房的求助信
- 问政网友:xiyanli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9-30 22:45:30
求助人: 李俊逸
联系电话:135****4418
身份:泸州本地市民,81岁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宝莲街155号(迎宾大道一段85号,原泸州长城机电厂内)
一、事由:本人房屋位于泸州龙马潭区拆迁范围内,与已拆迁的相邻房屋共用墙体。因相邻拆迁房无人管理,导致共用墙体出现开裂及后期部分坍塌,进而致使本人房屋墙体无法承重、屋顶倾斜,形成危房。
二、事情经过:
1. 2026年6月2日:本人向龙马潭区信访办寄送挂号信反映情况,但一直无人联系。
2. 2026年7月2日:因未获回应,本人向泸州市信访办寄送平信。
3. 2026年7月4日:收到市信访办告知书,称已将事项转办至当地街道办进行现场勘查。
4. 2026年7月24日、8月24日:小市街道办事处和龙马潭区住建局分别书面告知,将于9月14日前给予回复。
5. 2026年8月中旬:小市街道办事处下大街社区3人到达现场,但未进入房屋内部查看。
6. 2026年8月下旬:龙马潭区住建局书面回复,称因拆迁暂停,无法进行征收。
7. 2026年9月16日:收到小市街道办事处书面回复,回避该房屋的共墙问题,称自行维护加固。
8. 2026年9月29日下午3点:龙马潭区住建局拆迁办与小市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进入屋内查看。随后电话回复处理意见,指出房屋拥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并要求现场录制视频以固定证据。
三、主要质疑与诉求:
(一)职能部门推诿扯皮,问题长期未决
自2026年6月2日反馈问题至今,历时122天,危房隐患仍未得到根本解决。1. 龙马潭区信访办对信访件搁置一个月未作处理;2. 小市街道办事处首次勘查未进入室内,便急于作出“年久失修”的结论;3.龙马潭区住建局以“不纳入拆迁”“房屋有证属个人所有”为由回复,完全回避了“因相邻拆迁房无人管理导致共墙受损”这一核心因果关系。
在上述职能部门的消极应对下,市民合理诉求被长期拖延。请问是否只有面临考核时,相关部门才会重视民生问题?
(二)房屋定性争议及家庭困境
1. 该房屋是家族四兄妹的共同遗产,曾是“接官村第一房”。区住建局称“区范围内所有棚改项目均已暂停”,并将此老宅归类为“棚户”,不仅贬低了市民终其一生积累的合法财产,更忽视了其历史价值。
2. 本人已届八旬高龄,仍须执笔书信维权;长兄84岁,腿疾严重,仍徒步配合现场勘查;舍妹78岁,远在重庆,仍悉心咨询当地部门并挂念老屋。如今老屋破败不堪、岌岌可危,若政府继续坐视不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昔日的“接官村第一房”,如今已成“危旧破屋”。恳请泸州市政府介入调查,落实“民呼我为”精神,不再让此房成为群众的心头隐患,而是切实解决八旬老人的安居难题,交出一份暖心的民生答卷。
附图为共墙部分的现场实拍照片。
求助人: 李俊逸
联系电话:135****4418
日期: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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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22:45:30 xiyanli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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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6:45:35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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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6:47:17 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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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8:34:34 xiyanli 已评价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10-09 16:47:17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前期我局工作人员曾两次会同属地街道到您的房屋实地查看现场情况;针对您本次网络问政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