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佳乐玉玺一期3号楼一楼业主未经全体业主同意侵占公摊绿地和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住改商的投诉
- 问政网友:123321007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26-10-02 23:20:33
佳乐玉玺一期三号楼一楼业主,房屋性质为住宅,2年左右私自加装店招被业主制止,并且报送城管部门处理。现发现擅自破坏小区公共绿地,可能准备住改商办理营业执照。根据民法典279条,住改商必须经本栋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书面同意。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在没有本栋业主(利害关系业主)全部签字同意材料的情况下,禁止为该户办理营业执照。同时请城管部门查处毁绿、违规店招问题。请你们严格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执行,谁办证谁担责。
问政跟踪
-
1
2026-10-02
23:20:33 123321007 已问政 -
2
2026-10-27
15:36:44 华阳街道 已受理 -
3
2026-10-27
15:37:24 华阳街道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
- 回复时间:2026-10-27 15:37:24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问政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玉玺一期3号楼一楼未发现设置店招店牌的情况;同时,已要求小区物业按照《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条例》责任区划分要求,加强小区内市容市貌规范管理。
关于您反映的营业执照办理事宜,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办理市场主体设立(变更 / 注销)登记业务,您可以随时对我单位工作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