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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州十八中学校广播操音量过大扰民,希望主管部门介入核查,督促校方整改

  • 问政网友:166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10-14 15:34:31

投诉事由

本人居住国美绿洲国际小区与泸州十八中学校仅一墙之隔,该校每日播放广播体操时广播喇叭音量过大,高分贝声音穿透墙体传入居民家中,严重干扰小区居民,特别是家中婴幼儿日常睡眠与休息,造成长期生活困扰,恳请主管部门介入核查督促校方整改。

事实情况

1. 该校工作日每日固定时段播放广播体操(上午9:00左右,下午15:00左右),操场广播喇叭功率大,音响朝向居民小区方向,噪声穿透力极强,即便关闭家中门窗,室内依旧可以清晰听到广播音乐、口令喊话。

2. 我家中有5月龄婴幼儿,婴幼儿需要碎片化日间睡眠,广播突然响起高分贝声响,多次将熟睡的婴儿惊醒,造成孩子受惊哭闹,直接影响婴幼儿正常作息。同时也干扰小区其他住户居家休息。

3. 学校所在区域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文教区域,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校区围墙边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为≤55分贝(A)。学校开展广播体操教学活动可以播放广播,但不得使用过大音量,对外造成噪声污染。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教学虽属于特殊情形,但应当采取降噪措施,控制音量,不得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中国人大网。

投诉诉求

1. 恳请主管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到学校围墙边界开展官方噪声检测,核实广播操时段边界噪声是否超标。

2. 督促校方立即对操场广播系统进行整改: ①下调广播喇叭整体输出音量,保证仅满足校内操场学生收听即可; ②调整广播喇叭朝向,避免喇叭直接对准居民住宅小区; ③优化设备,严控噪声外溢,确保学校围墙外噪声严格符合国家1 类声环境区域昼间≤55 分贝标准。

3. 校方开展广播体操、广播喊话,充分考虑周边婴幼儿、居民休息,在满足教学前提下把对外扰民影响降到最低。

4. 请将核查情况、校方整改措施、处理结果向投诉人予以反馈。

本人理解学校开展广播体操属于正常教学工作,并非反对播放广播,仅诉求把音量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兼顾教学与周边居民正常居住权益。

2026年10月14日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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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马潭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10-19 11:39:17

市民朋友:

您好!

您线反映的“关于泸州十八中广播操噪声扰民事宜”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已督促学校下调广播音量,操场喇叭输出音量调整至仅满足校内学生收听,严控噪声向外溢出;调整扬声器朝向,喇叭转向校园内部,减少声音直传居民楼;后续学校将不定期开展边界噪声检测,确保围墙外昼间噪声≤55分贝,符合相关要求。我们理解家中婴幼儿需要安静休息的情况,在保障广播体操正常教学前提下,后续播放广播、口令时,进一步精简播音时长,降低突发音量冲击。学校将建立广播常态化管理机制,兼顾教育教学与周边居民休息权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我局工作人员于10月16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若您还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0830-2522062。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