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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职工医保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小静1988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4-24 16:37:36

你好,请问一下我之前在纳溪工作(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现在辞职了,自己续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生育小孩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吗?如果可以,是怎么报销的?

问政跟踪
  • 1 2016-04-24
    16:37:36
    小静1988 已问政
  • 2 2016-04-25
    16:32:36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6-04-26
    21:06:01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4-26 21:06:01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果您以个体身份连续缴纳了医疗保险(即参加个体医疗保险连续缴费),且此次生育小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那么您可以按基本医疗报销政策报销此次剩余费用,报销所需详细资料及流程可以电话咨询08304215066。

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区的医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