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职工医保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小静1988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4-24 16:37:36
你好,请问一下我之前在纳溪工作(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现在辞职了,自己续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生育小孩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吗?如果可以,是怎么报销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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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4
16:37:36 小静198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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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16:32:36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6-04-26
21:06:01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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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4-26 21:06:01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果您以个体身份连续缴纳了医疗保险(即参加个体医疗保险连续缴费),且此次生育小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那么您可以按基本医疗报销政策报销此次剩余费用,报销所需详细资料及流程可以电话咨询08304215066。
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区的医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