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投诉泸县得胜镇门斗山3社违规占用耕地
- 问政网友:王怀明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4-25 09:27:01
作为一个农民我很感谢泸州新闻网络问政平台,这个平台可以让老百姓说实话,帮助老百姓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泸州新闻网络问政平台是有求必应,是农民有诉求必答的平台。但是我投诉的泸县得胜镇门斗山3社王堂波改扩建房占用大量耕地是实实在在的事实,结果泸县得胜镇国土所以国土局的名义回复是非耕地,真是颠倒事实真相,让各级领导误认为是非耕地,我对泸县得胜国土所的回复不满意:
1、泸县得胜镇门斗山3社王堂波改扩建房违规占用大量耕地是事实,同时占用我的耕地田坎等共30余平方米根本没有经我同意。我把现场原来是耕地的图片和卫星拍的图片发给你们,王堂波房子右侧面的胡豆田坎和胡豆田一目了然,电桩已经拆除了,你们还看不出是耕地?!
2、泸县国土所调查的情况说, “王堂波户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泸县集建(1991)字第15020807号)上的宗地图显示,该户申请改扩建的扩占部分是非耕地;门斗山3社社长胡基云的影像资料及邓光群等农户口述,也证实王堂波户扩建房占地部分是非耕地”。 实际是,王堂波改扩建的扩占部分耕地在2014年前是属于农户邓光群的耕地田及田坎,2014年由于农户邓光群门口修自己家公路占用王堂波的水田,由于王堂波要扩建房,就和农户邓光群相互调换了耕地田,调换了后刚好遇到国家统计耕地备案,可能王堂波就把这耕地备案成所谓的“荒地”,实际就是耕地。
3、我不明白国土所工作人员来了解的时候为什么不把当事双方一起对质呢?听单方意见。门斗山3社社长胡基云在做伪证,他原来不是我们队的,2014年合并队后他才成为我们现在的队长,而且他的影像资料的角度和照的地方可能不对(因为我没有看到照片),本来王堂波准备修房,去年耕地田没有种,又是在去年冬天照的照片。你们可以问问我们原来的队长王笃良,生产队所有的村民都知道是耕地田(队长王笃良,村民沈留珍、周开有等等都知道是耕地田)。以上的照片一看就知道,你们还用现场调查吗?
4、我希望泸县国土资源局 ,泸县国土所的领导你们违规批地就已经错了,不能一错再错,而且还为错误找依据,我永远相信事实就是一个,王堂波改扩建房违规占用大量耕地是事实,占用部分我的耕地是事实。
我把现场耕地的图片附上领导们好好看看,同时附上现在的卫星拍下的卫星图片你们看看,肯定是耕地田。国土所的领导,你们不能建议我找得胜镇人民政府、门斗山村两委、门斗山3社,首先门斗山3社队长做伪证,其次门斗山村两委何书记兼村主任根本没有出面过一次来调解,就是电话叫胡队长来协调,你们可以想想协调得好吗?门斗山村两委、门斗山3社都违规的给他批地了,最后泸县国土所的领导就听这两个的反应情况就下结论回复了,我还是相信领导们会还原事实,王堂波改扩建的扩占部分是耕地,违规建房就应该拆除,退还我耕地,领导们纠错吧,明眼人都看出是耕地,你们领导些还看不出来吗?,纠错吧!我们农民希望公道!我将永远找到真相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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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09:27:01 王怀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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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08:07:58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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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15:00:05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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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1
10:21:44 王怀明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4-29 15:00:05
泸县国土资源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第三次投诉王堂波建房占用耕地,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王堂波系泸县得胜镇门斗山3社群众,王堂波申请改扩建房,占原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未利用地80平方米,未利用地包括本户晒坝、水沟共约30平米和猪屎坝约50平方米。王堂波户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泸县集建(1991)字第15020807号)上的宗地图显示,该户申请改扩建的扩占部分是非耕地;门斗山3社社长胡基云的影像资料及邓光群等农户口述,也证实王堂波户扩建房占地部分是非耕地。
综上,从历史和现状来看,没有证据证明“王堂波扩建房所占的80平方米土地全部是耕地”.
2016年4月14日下午14时20分,得胜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你,请你提供王堂波扩建房所占的80平方米土地全部是耕地的证据,你提供了相片(彩信),但根据图片无法确定王堂波扩建房所占土地为耕地。
如若你户与王堂波户有占地纠纷问题,建议你找得胜镇人民政府、门斗山村两委、门斗山3社、得胜国土资源所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如若调解不成,建议你通过司法程序维护你的权益。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得胜国土资源所,咨询电话:0830-813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