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单位不为临聘人员购买生育保险如何维权?
- 问政网友:阿布罗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4-25 10:43:41
我是一名在某街道上班的社区干部,因为才生完小孩,产假都还没有结束,就被通知回社区上班,领导说我们和正式职工的假期不一样,而我一亲戚是区上某部门的正式职工,同样是休产假,单位上即使再忙不过来,都不会催....在此,我想咨询一下难道临时和正式职工产假真的不一样吗?如果地方差异这个到可以理解,同样在泸州,产假不同请问有正式文件吗?之前,在江阳区人社局网站上找到了江阳区政府转发市政府关于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方案(泸市府函【2013】40号)的文件通知,照理说文件都是2013年发的了,到现在许多乡镇街或者其他区级部门也应该实施了吧,但是很无语,街道只为我们临时工购买三险,很明显就是歧视,江阳区作为老大,各项工作都是领跑先锋,但是在对待临时工该享有的这些福利待遇却让人心寒,现在我身边都还有几位孕妇,她们以后生产又没有报销也没有完整的假期,请问相关负责人是否能了解或者督查一下这些政策的落实情况呢?望给与我相同遭遇的其他临时工一个准确的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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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10:43:41 阿布罗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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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7
08:53:00 江阳区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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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3
10:02:26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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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3
10:02:35 江阳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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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3
10:29:35 阿布罗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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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5-03 10:02:35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后,企业、单位已无临时工概念,所聘人员都是劳动合同制工人(或劳务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依法应该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享受法律法规赋予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