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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无户口、无身份证成人重新建户相关问题的咨询

  • 问政网友:付清
  • 问政对象:古蔺县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26-10-22 23:22:23

尊敬的公安机构:

       我处存在一位熟人,女性,现约31岁。在海南省出生之后随即被亲生父母遗弃,仅仅在襁褓之中留有出生日期,被养父母捡到以后,因当时全国户籍上网系统并不完善,养父母经协商使用了另一死亡还没办理死亡手续的居民信息作为该孩子的身份信息并将其抚养长大。近年,因相识相爱,该女同志嫁到古蔺,但海南的养父母并不同意,一气之下在当地提供当初该身份信息人员早就死亡证明,将该身份信息注销。造成现该女同志在全国户籍信息当中查无此人,没有身份证,无法正常从事社会工作和享受社会福利保障。同时,其新生的孩子也因此无法办理户口手续。多次联系海南方养父母均不再愿意提供任何帮助,帮助该女同志恢复或办理新户籍信息。

       情况复杂特殊,特此咨询,望能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法,维护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基础权益!

问政跟踪
  • 1 2026-10-22
    23:22:23
    付清 已问政
  • 2 2026-10-23
    12:43:10
    古蔺县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26-10-23
    12:52:39
    古蔺县公安局 已回复
  • 4 2026-10-23
    16:30:47
    付清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26-10-23 12:52:39

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古蔺县公安局非常重视。现回复如下:

1.关于外来妇女无户口问题,可联系居住地派出所采集血样和人像进行比对,同时录入无户口人员登记信息,帮助其寻找其原生家庭直系亲属。因该人员原籍不属于我辖区,故无法办理无户口人员补录入户;2.关于其生育的子女入户问题,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新生儿可随父亲或母亲入户,请到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申报登记新生儿户口。

窗口咨询电话:0830-7296120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古蔺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