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的问题
- 问政网友:假农民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4-30 23:13:18
我岳母半个月前得了脑溢血,在医学院花了十多万现在还未出院,她家庭非常贫穷为这十多万几乎所有亲戚家都借了钱。记得去年村里发的新农合宣传资料里有介绍大病保险的还像除了在医院里报销外金额大的好可以二次报销。我想问一下她家只买了每人120的新农合能不能二次报销?如果能该找那个部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她是江阳区户口。谢谢 非常着急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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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23:13:18 假农民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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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3
09:58:28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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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17:57:40 江阳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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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20:17:51 假农民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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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5-05 17:57:40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你提出的关于二次报销的问题,依据泸市府发【2014】5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在一个保单年度内住院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0.7万元以上的,再由大病保险按分段赔付标准给予赔付。参保群众报销医疗费用时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同步结算(即在医院直接结算),所以你不需要找其他部门,也不需准备资料。
就此问题已和问政网友电话沟通,对医疗二次报销政策作出详细解释,网友对回复表示满意。
如还有疑问,请打医保局电话31239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