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佛荫镇将军湖村11社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事宜
- 问政网友:hczhen123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5-03 16:53:05
各级领导:在第二轮承包地确权时,我父亲(黄绪招,是合江县佛荫镇将军湖村11社农户)是我家的户主,后来我因升学户口迁出,现在我父亲去世,请问我家这种情况,此次土地如何确权?
备注:我现在手上的承包合同证上记载是3份耕地,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30年不变(2000.10.1-2030.9.30)。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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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3
16:53:05 hczhen1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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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4
10:11:37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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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09:08:38 合江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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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8:55:50 hczhen123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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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5-09 09:08:38
佛荫镇人民政府的回复
问政网友:
你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将军湖村11社土地承包经营权”。现就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镇按照合江县人民政府合府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你所反映的情况按照合江县农业局农业【2016】14号文件精神,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处理的意见中的第5个意见,关于全迁户、消亡户的承包问题,全家消亡和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户,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后再登记颁证。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参军、服刑等)或者农户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除农户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外,不得收回承包地,应确权给原承包农户。现经咨询县农业局农经站,我们认为不应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