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天兴镇板栗村天然气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小村故事多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5-04 23:41:21
我是天兴镇板栗村一社居民,今年过年回家自己去买了一台天然气热水器,自己安装,在家里的天然气管子上接了一个三通为热水器供气,前几天家里发生小面积燃烧,使得邻居的少量财物受损,起火原因不明,不知道是电器起火引起燃烧,还是天然气泄露引起的,但天然气收费处来的人说是自己安装热水器引起的,然后让我家人去街上协商,提出要么上报公司,要么给1200元但不给发票,请问这个收费合理吗?我应该怎样处理?天然气公司又应该怎样处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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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4
23:41:21 小村故事多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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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12:40:27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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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15:48:32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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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5-24 15:48:32
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网友“小村故事多”,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询问事故处理办法是否合理,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6年5月4日,您家中发生天然气无法正常使用,系私拉乱接导致软管漏气所致。之前有人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要求支付恢复费用并不提供发票。
经协商,公司与用户已达成一致意见,已进行维护、排险及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用户自已承担。
如有疑问,请您咨询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819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