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合江县榕山镇户籍迁入问题
- 问政网友:会飞的鸭子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6-05-06 11:28:12
领导你好!
我家住在合江县榕山镇塘沟村,我老公是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人,女儿一直在四川读书,现在想把老公和女儿的户口从湖北迁到四川,我按照榕山镇迁户口的程序办理的,通过了村上领导,镇府领导审核,同意我女儿和老公迁入,可是到派出所去开准迁证的时候,首先是要我和我妹妹写协议,(我家是两姐妹,我妹妹结婚后住在她老公家),当我们把协议写好了再去办理的时候,又说不用写都可以,又说户口薄不行,要换新的,我们又把户口薄换了,还是不行,又说叫我老公去湖北开个证明,证明我老公的户口薄是当地最新的,我又跑到湖北去,可是我老公的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都已经说了了,那个户口薄就是他们当地最新的,说叫开的证明是不合理的要求,也看了我所有的材料,说完全是符合迁入条件的,我都湖北四川跑了三趟了,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现在没办法了,求领导帮忙解答,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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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11:28:12 会飞的鸭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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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
15:37:14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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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11:21:04 合江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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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6-05-27 11:21:04
合江县公安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对于你咨询户籍迁入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手册》第三章 迁入登记及办理 第十四条 结婚迁入第(二)款交验材料所需如下:
1、本人书面申请(存档);
2、《申请入户审批表》(存档);
3、《结婚证》(复印件存档);
4、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5、村(或社区)证明及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男到女方落户情形);
6、其他相关材料(根据需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