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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社保断交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5-06 16:14:50
你好,我原来单位在泸县买了十多个月社保,自已交了一个月,我想迟几年负担小点再缴,可以吗?有撒影响没,以后可以续不,续了要加原来的不
问政跟踪
  • 1 2016-05-06
    16:14:50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2 2016-05-06
    16:34:33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5-11
    10:24:49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5-11 10:24:49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网友“手机端用户”,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社保缴费及年限计算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将所有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期间可间断,待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社保局征收股,咨询电话:817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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