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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泸县立石镇农村低保如何申请

  • 问政网友:大鲨鱼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5-06 20:56:35

目前低保工作在清查,不符合条件的剔除,符合条件的申请,但在实际情况中却不是这样,开小车,住楼房的人吃低保,请问这是村干部的亲戚还是特批的??真正符合低保的,开会却不通知,这是什么干部???什么办事方式方法??是经不起查还是掩人耳目还是形式主义???是不是该吃低保的人说不出话就没人过问?说得起话的就把村民收买了?闲话不多说,请有关部门回复如下问题:

1、农村什么样的人才能享受低保?

2、低保如何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3、具体找谁办理?

4、家庭经济本来就困难,一个家庭是只能一个人吃低保还是多人还是一家人只要符合条件全部都可以?

5、如果条件限制,是否别人可以帮忙办理?

6、村上是否有低保名额限制?

问政跟踪
  • 1 2016-05-06
    20:56:35
    大鲨鱼 已问政
  • 2 2016-05-09
    09:50:26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5-16
    17:07:36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5-16 17:07:36

泸县立石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大鲨鱼”,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农村低保政策的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农村可以享受低保的五类人员具体是: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泸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规定条件家庭,以户为单位全部纳入低保救助。2、对家庭成员因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先心病、脑瘫等重特大疾病,导致固定支出高于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对重病患者实施精准施保。3、对年满18周岁、持有二代残疾证、本人无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固定收入的一、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可实行单独保。4、对子女常年渺无音信、基本生活困难的老人可实施单独或小户保。5、对除以上三种情况以外的特殊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也可结合实际采取小户保和单独保相结合的方式施保。

二、低保申请程序包括:户主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病情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小组公示。入户调查要做到镇(街道)干部两人以上登门拜访、不漏一户,调查核实要有凭有据、实事求是,最后由调查人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确认。信息核查要多方配合、整体联动,经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农机、农业补贴、存款、证券、纳税、公积金等方面信息和个体工商户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民主评议是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村(居)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主持人介绍低保政策、申请人本人介绍家庭情况及申请原因、调查人介绍入户调查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六个程序进行。镇政府为工作主体。

三、申请低保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二代残疾证。重特大疾病患者须提供病例,诊断书,费用发票。低收入者需提供有效收入证明。

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规定条件家庭,以户为单位全部纳入低保救助。

五、原则上必须本人申请,确有困难,出具委托书,可由他人代办。

六、本次精准识别,无名额限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立石镇社事办,联系电话:(0830)879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