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国有改制企业放假几个月是否有生活补助?
- 问政网友:weibin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6-05-07 02:21:51
我们是叙永原国有煤矿企业改制职工。给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企业从2016年1月23日开始放假到现在还未正式通知上班。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发放放假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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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7
02:21:51 weibin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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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11:35:17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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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17:51:59 叙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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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6-05-12 17:51:59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单位在放假期间是否应当向职工支付基本生活补贴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9]489号)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之规定,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由于四川省没有具体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生活费以及怎样支付生活费,建议问政人与单位就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停工期间生活费事宜进行协商。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县劳动监察大队0830-6222066。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