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江门镇开发桃花坞风景旅游区征地赔偿标准
- 问政网友:小鲁123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6-05-07 12:50:19
2016年叙永县江门镇开发桃花坞风景旅游区征地,占地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江门镇开发桃花坞风景旅游区征用农民土地,现在是只拿三年的租用费,只有一千多元,什么时候才完全征用一性次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因为已经在开发中了,土地已经开发变形,不再适合农民耕种了,农民希望一次性赔付,请尽快详细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16-05-07
12:50:19 小鲁123 已问政 -
2
2016-05-09
15:00:32 叙永县 已受理 -
3
2016-05-11
17:44:30 叙永县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6-05-11 17:44:30
叙永县江门镇回复:
网友您好!江门镇桃花坞旅游项目所占土地按照土地流转方式向当地群众进行租用,没有改变土地性质,对于其中的固定建筑占地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住建、国土部门审批后,按照泸州市现行征地政策执行。
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至叙永县江门镇政府咨询!
201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