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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请问精神病人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 问政网友:aabb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5-09 10:19:26

请问江阳区精神病人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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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5-10 16:19:24

  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江阳区低保政策答复如下:

一、江阳区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凡江阳区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32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规定的,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二、江阳区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凡江阳区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规定的,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三、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我区常住户口、身份证、第二代残疾证;(二)残疾类别为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听力、言语、多重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四)本人无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固定收入。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综述所述,如果你反映的对象为18周岁以下的残疾人或属于非重度残疾人,那么申请低保就需要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和家庭财产综合评定。如果为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符合困难重度残疾人的申请条件,则可以单独名义申请。

感谢你的咨询,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