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国度亚湾二期(香诗苑)土地年限问题
- 问政网友:770680357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5-09 11:12:22
纳溪区国度亚湾二期(香诗苑)在不动产证上使用年限是:2049年6月份,而我们业主跟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是50年。(从买地2009年开始算到2049年也只是40年使用时间)。请问领导们,差10年时间是哪里出了问题?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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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11:12:22 77068035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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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16:05:08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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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21:50:37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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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5-11 21:50:37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回复
网友:
你好!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国度亚湾二期(香诗苑)是泸州南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纳溪麻柳沱旧城改造项目,南天公司通过购买麻柳沱七化建资产,然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地随房走”原则,南天公司到国土部门申请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向政府只缴纳40年期的土地出让金。因此,国度亚湾二期(香诗苑)土地使用年限就只有40年。至于业主跟开发商南天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为50年,差10年时间的问题,请与开发商南天公司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