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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农村喜丧办事一个路牌收两百元合理吗?

  • 问政网友:我爱蒲公英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6-05-10 00:48:46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向林镇增加村大袜子社的农民,我代表我们村的村民特来咨询关于一个路牌收费问题。这个路牌上面写着“人员密集,注意安全”,这个路牌用于农村办丧事,办喜事的时候,村里队长就会让主人家付两百元钱,把这个路牌放在主人家附近,去前年我爷爷奶奶去世时分别都掏过这个钱,当时并没有收到任何收据,任何发票。现如今我们社对这项收费都怨声载道,这个路牌如果是为了来来往往的人车安全着想,那么一个路牌放在那里会起多大作用,并没有人前来执勤督促;

我还听到人些这样说这个两百元主要是垃圾费,我认为如果是垃圾费更加不合理,为什么呢?大家都知道,农村的垃圾都是自行处理,并没有集体垃圾箱垃圾站,更没有环卫人员。我更加关心的是,农民出的钱都去哪里了?是不是都上缴我们县财政所了?如果国家真的有这个收费项目,我们农民会积极配合,因为我们国家的税收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问政跟踪
  • 1 2016-05-10
    00:48:46
    我爱蒲公英 已问政
  • 2 2016-05-11
    08:29:44
    叙永县 已受理
  • 3 2016-05-13
    17:42:47
    叙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6-05-13 17:42:47

叙永县向林镇回复:

    网友您好!向林镇增加村为贯彻落实移风易俗、倡文明,摒除陋习、树新风,狠刹大操大办之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由全体代表讨论通过的《村规民约》第十七条之规定:“从2014年起,以后凡农村各户各类红白喜事,事主应先行向村食品药品协管员报告登记并交纳200元管理费,且承担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而并不是农村喜丧办事一个路牌收费两百元。

    凡办红白喜事,均由社长代收管理费,由村上统一开据收款收据,注明所收项目、收款人,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在办席过程中设置交通安全警示路牌,并由社长负责监管食品及交通安全。所收管理费由村级统一管理,通过全体村民代表“一事一议”讨论后确定用于村级公益事业。

    感谢您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