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补办独生子女证
- 问政网友:我是迷迷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5-10 22:04:53
今年我26岁,由于最初的独生子女证遗失了,然后去政府相关部门补办,被告知18岁以内的才可以补办,超过的说到时候要在计生办出证明。但是我现在都超过18岁了,现在没有独生子女证,以后我的父母还能不能享受独生子女优待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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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0
22:04:53 我是迷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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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09:51:04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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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09:22:07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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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5-20 09:22:07
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我是迷迷”,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补办独生子女证流程及资料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独生子女证证办理的流程
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1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2016年7月1日起不再办理。已经领证但遗失的,可以到原办理机构申请补办。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愿再生育的夫妻,仍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如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电话号码8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