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如何申请办理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报销
- 问政网友:拼拼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5-11 11:01:46
领导:你好!请问是否既要申请慢性疾病又要申请重大疾病。患有鼻咽癌,需要审批表,哪里拿到审批表?可否留下办理电话,以便咨询。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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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11:01:46 拼拼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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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15:49:23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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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14:58:07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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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5-12 14:58:07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您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根据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和重症疾病范围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06】6号)规定,鼻咽癌经确诊后可以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可报销范围内按7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400元,请提供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报告、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政务中心医保局待遇审核窗口办理;如进行了门诊放化疗,也可申请办理门诊重大疾病,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视同住院报销,一个统筹年度内个人承担500元起付费,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70%报销。门诊重大疾病审批表可在就诊医疗机构、当地镇(街道)医保站或纳溪区新政务中心医保局待遇审核窗口领取,经就诊医疗机构填写治疗方案后到政务中心医保局待遇审核窗口办理。
如有其他不明之处,请拨打区医保局电话4211592咨询;如果你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请咨询421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