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二孩准生证办理
- 问政网友:粘贴2016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5-11 12:42:07
你好!我是纳溪区棉花坡镇的村民,我以前查询说不用在办理准生证了,前几天村妇女主任说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我想问问这是合理流程?合理流程是怎么办理的?需要些什么证理和资料?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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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12:42:07 粘贴201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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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15:52:27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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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09:18:07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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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5-12 09:18:07
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
你好!现将你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16〕34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改革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60号)相关规定,提昌和鼓励夫妻在怀孕前后办理生育登记,依法享受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办理生育服务证程序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程序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夫妻可在怀孕前,凭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或者登陆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办理生育登记,并保存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完成登记后,如果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卫生计生部门免费发给。
二、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照片2张。
如果有不详处,请咨询棉花坡计生办(0830-4276521),纳溪区卫生计生局(0830-428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