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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护士继续教育证怎么办理?

  • 问政网友:李艳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16-05-11 19:55:47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想问下护士执业注册了之后,那个护士继续教育学习证在哪里办理,听说护士延续注册必须要修学分,这方面我没得好懂得,谢谢你们帮我解答哈!真心感谢你们了。



问政跟踪
  • 1 2016-05-11
    19:55:47
    李艳 已问政
  • 2 2016-05-12
    09:18:40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3 2016-05-12
    09:19:17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16-05-12 09:19:17
继续教育证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在所在辖区的区县卫计局的继教办(多数设在医政医管股)办理。《泸州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学分要求如下: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25学分。其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市级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Ⅰ类学分不低于8分,市级Ⅱ类学分不低于12分;初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Ⅰ类学分不低于5分,市级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三级医院的高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10分(其中,Ⅰ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医务室、独立门诊部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20学分,其中市级Ⅱ类学分不低于8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达25学分);
乡村医生,每年应获得8学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达25学分)。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须达上述学分要求,才能视为继续医学教育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