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生育险报销手续
- 问政网友:我问你答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5-13 09:17:56
本人2015年9月份在江阳区单位购买五险,2016年2月份生育小孩。因生育险没够满9个月,这种情况我可以报销我的保险不?这种情况可以向医保申请报销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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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09:17:56 我问你答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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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17:56:44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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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09:49:29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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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5-18 09:49:29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按照泸市府函【2013】40号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参保之月起连续缴满9个月后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因为你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没有满9个月,所以不能报销生育保险相关费用。同时,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2】6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你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范围。
二、如有其它疑问,请电话资询:236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