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泸县太伏镇危房重建补贴
- 问政网友:新绿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5-15 09:06:40
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是泸县太伏镇石龙井的村名,常年在外打工,现家有两位年迈70的父母老人居住。现有泥瓦房五间,都修有30年了,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灾害。自2012年起,房屋就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险象环生,危及两位老人生命安全。我想咨询一下,2016年还有危房改建政策吗?具体政策是怎样的?危房等级又是怎么划分的?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问题比较多,表达也很乱。望一一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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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5
09:06:40 新绿 已问政 -
2
2016-05-16
11:13:58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5-19
17:51:34 泸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5-19 17:51:34
太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网友“新绿”,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危房改建补贴政策,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县2016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政策规定,我镇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现将《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6〕51号)中涉及内容作为依据:
一、实施对象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改造方式和改造标准
(一)改造方式。
1.修缮加固。拟改造的农村局部危险房屋(即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实施;如农户自愿,也可以拆除重建。
2.拆除重建。拟改造的农村整栋危险房屋(即D级危房)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改造标准。
1.修缮加固。C级危房经修缮加固后须确保房屋的安全和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
2.拆除重建。D级危房经拆除重建后的房屋应控制为1层,且一律采用坡屋顶和波纹瓦,原则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含3人)的农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三、进度安排
危房改造户在4月30日前完成申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达目标任务;在完成村委会评议后,各镇(街道)在5月25日前完成审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6月15日前完成审批。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太伏镇国土资源和村镇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8602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