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建在生活区是否合规?
- 问政网友:wode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6-05-15 23:23:19
纳溪区丰乐镇政府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五里村四社的部分村民,我们村这些年相继建立了两个养猪场。而地址的选择上却大不相同,其中杨家是建立在山上,对大家生活影响不大,周围村民无多大意见。而另一家张家的却建在大家生活的屋基里(小地名:大嘴上)!这周围有十多户村民,自从养猪场开建以后,周围村民便怨声载道。一是大势开垦山林,圈占地盘!有两家居民被养猪场隔断,出行极度不便(据我所看到的:两家都为土建房屋,应该符合D级危房标准,如修房改建拉沙运石极度不便)。
二是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化粪池下有前两家村民的水井)。另有一家人还因环境问题与该养猪场主有打斗。为何同样的项目,村民反应差距弄么大,其中的原因为何该养猪场应该思考。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动物养殖应远离居民生活区1000米以上,因此该养猪场资质是否合规,基础设施的建立、排污的处置是否合法,请相关部门严查。据公有土地相关规定,原有出行道路并非私人所有,应恢复或改道! 大家做生意找钱这是好事,我不反对。但不能牺牲我们原有生态环境!请我们的父母官们给予我们满意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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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05-15
23:23:19 wode 已问政 -
2
2016-05-16
15:17:33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6-05-18
15:54:06 纳溪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6-05-18 15:54:06
丰乐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你好!你反映“养猪场建在生活区是否合规”的问题,经丰乐镇政府的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并与你多次电话沟通联系,你反映的养猪场位于五里村4社的大嘴上。该养猪场始建于2012年底,其建设用地是属于该养猪场负责人的原宅基地和柴山地,经国土、林业部门勘察后属于非基本农田、非林地,不属于违规开垦山林和圈占地盘。该养猪场的位置不属于居民生活区,居民生活区指的是人口集中地区,如城市建成区、学校、医院、工业区和行政村人口居住集中的地方。该养猪场的申报是经社、村、镇、国土、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签字审核,并报纳溪区畜牧局立项审批备案。
关于你反映该养猪场环境污染的问题。该养猪场2012年建设时属于农户养殖类型,当时的规模小、条件差,不规范,随着国家养殖政策调整,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该养猪场于2016年向相关部门申报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工程正在建设中,同时我们也要求该养猪场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环保部门将对其进行环评验收。
关于你反映养猪场在改扩建过程中,造成村民出行不方便的问题。我们已经与养猪场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已经承诺在近期修一条80公分左右宽的水泥路方便群众出行。若你有空,请你近期回家一趟,监督该路段的施工。
如还有疑问,你可以详细咨询丰乐镇农业服务工作站,联系电话:0830-6357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