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还款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5-16 07:58:39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老公是婚前贷款买的房,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我能否用我自己的公积金帮我老公还款呢,还需要些什么证件?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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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07:58:39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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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16:09:50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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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11:32:1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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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5-20 11:32:12
您好: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权人本人及配偶均可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还款本息额。应提交的资料:
1.银行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2.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书面申请并签字;
3.结婚证复印件(如结婚证上无身份证号码的或身份证号码有误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4.《借款合同》原件和相关几页复印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录入信息后,以后不再提供);
单位根据职工提交的提取资料汇总填制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份。职工将相关资料交到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处,由专管员收集统一办理。
如是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以上1、2、3资料。
感谢您的提问!若还有疑惑,请拨打公积金中心归集咨询电话。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