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蓝滨城1期不动产证办理问题
- 问政网友:liguofeiw
- 问政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16-05-16 17:40:24
2012年购买的蓝滨城1期商品房,到现在不动产证还没办理下来,麻烦相关部门帮忙查一下究竟是在那个环节出现了纰漏,也好让1期业主能够心里有数,面对遥遥无期的不动产权证,大部分人已失去了信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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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17:40:24 liguofeiw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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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17:38:24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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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18:33:38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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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18:41:1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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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1
10:40:05 liguofeiw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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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国土局
- 回复时间:2016-05-20 18:41:15
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和第九十七条第—款:“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相关规定,请权利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21、22号窗口(江阳区星光路10号2号楼)查询。
二、经查,问政人所咨询的房屋已办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申请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