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独子家庭可享受哪些待遇?
- 问政网友:大爱无疆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16-05-18 12:47:29
想咨询现在的独子家庭可以享受到哪些福利待遇?(农村和单位职工分别陈述)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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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12:47:29 大爱无疆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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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16:36:59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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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16:37:23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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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16-05-18 16:37:23
一、四川省实行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
1.加发退休金或养老金政策。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 (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一般按每一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加发0.1%执行(具体咨询人社或所在单位)。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主要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藏区男女均为55周岁),经本人自愿申报、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政府发给夫妻双方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金。四川省从2008年起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女性对象享受政策的起始年龄提前到58周岁。
二、独生子女父母专项奖励: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共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优惠待遇(独生子女父母专项奖励金(5元/人/月,由单位或社区(乡/镇)发放)。
1.加发退休金或养老金政策。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 (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一般按每一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加发0.1%执行(具体咨询人社或所在单位)。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主要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藏区男女均为55周岁),经本人自愿申报、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政府发给夫妻双方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金。四川省从2008年起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女性对象享受政策的起始年龄提前到58周岁。
二、独生子女父母专项奖励: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共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优惠待遇(独生子女父母专项奖励金(5元/人/月,由单位或社区(乡/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