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考试成绩和退学费问题
- 问政网友:树叶雨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05-24 11:59:58
曾安楠即将从泸州中小学毕业,4月23日参加了江北学校组织的“智趣杯”综合素质技能大赛,这次成绩关系到,她能否留在18中录取和能否入12中。江北学校张榜公布成绩170分,但是江北学校提供给泸州12中,也就是鱼塘中学的成绩只有69分,更为奇怪的是泸州18中和新民小学的成绩事先约定不提供给12中,以保证不互相抢夺好学生,可最后我妹妹的考号是假的,就读学校换成了小街子小学,户籍所在地和所留的电话号码也都是是我们的。
也曾去江北学校讨要试卷看到真实成绩,江北学校拒不提供,并扬言这个成绩不是他们给出去的,谁给的就去找谁,如果是他们,他们愿意负全部责任,为此去过12中2次,对此情况12中的校长也知情,当时还有另一位家长和他的孩子可以为证。 对于一个私立学校这样组织孩子考试又不提供试卷,最后能不能够确定孩子这次考试成绩真假,为这一次考试影响到他的就学,这样的孩子在泸州市也许受害的不止一两例,对于孩子成绩造假提供信息这种事情,望泸州市教育局予以重视,也让老师有老师做事的基本准则。 几经周折没被学校提前录取,也因为不满足教育部门规定的就读条件,于2016年5月21日在妈妈的带领下,到龙马潭区江北学校报名,学校收取了初一上期学费3000元。现因父母工作原因及家庭收入问题,不能再到江北学校入学。
于今日(2016年5月24日)到江北学校申请退费,学校收取申请让回家下周二下午再去,并且做出提前声明,以前没有退费历史,最多能退费50%,如若董事会不同意的话可能会一分钱也退不了。 对于这种事情教育局有何管理办法?下周再去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还想再此反映一个问题 三次进入江北学校,均接触到3办公室的老师,衣着不得体,浓妆艳抹,涂着长指甲,根本就不像一个学校工作人员,就算是私立学校也应该遵守教师的管理办法吧,难道是关系层不一样,可以越法行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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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11:59:58 树叶雨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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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15:37:17 龙马潭区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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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11:47:34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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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11:48:32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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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1
12:37:01 树叶雨 已评价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05-27 11:48:32
龙马潭区教育局回复:
家长您好!
第十四届“智趣杯”综合素质技能大赛是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智趣学校组织,是民办教育机构组织的活动,该大赛的结果不作为泸州十八中、泸州十二中等公办学校招生的参考条件。公办学校招生,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泸龙府办函[2016]32号)执行,先集中登记,再统一划片招生,不存在区域内抢夺生源的情况。
经查证“智趣杯”综合素质技能大赛中有同名同姓曾安楠存在,分别位于A考点、B考点。因此有两个不同分数。
江北学校的收费,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备案。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本着家长、孩子自愿原则,与学校签订新生入学协议。家长要求退费,需根据签订的新生入学协议条款,结合学生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先写好退费申请,学校按协议相关条款、退费程序予以退费。
201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