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新农合住院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我心依旧ctb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6-05-24 18:40:13
我老婆在西南医科大附上医院住院。出院时结算处报销过40%,说还可以到当地政府进行二次报销!但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说在医院已二次报销宠完毕!请问是这样的吗?谢谢!(龙马潭区石洞镇新农合)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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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18:40:13 我心依旧ctb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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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10:32:39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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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15:14:54 龙马潭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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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6-05-25 15:14:54
网友我心依旧:
您好!您于2016年5月24日在网络问政上咨询新农合报销问题的已收悉,现给予回复:
我市新农合于2015年起和原城镇居民医保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自2015年1月起,凡在泸州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的,一律在医院出院时进行“一单制”结算,即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即第二次报销)均在医院现场进行结算,故不存在回当地政府进行二次报销。
医院告之您还可以回当地报销,有可能是医疗机构医保经办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不到位造成的;给你造成的麻烦,请您谅解!
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保险局
2016年5月25日

